
行大同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、违反账户业务管理规定、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,被处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85.67万元。 同时,刘智强(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临时负责人)、徐丽(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一般工作人员)因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,被各处罚款人民币1.1万元。责任编辑:秦艺
当前文章:http://hk6o7.hengmuyao.cn/uts5c7c/2brq0.html
发布时间:08:34:28
国内/05-21
国内/05-22
国内/05-22
国内/05-20
国内/05-22
国内/05-18
国内/05-21
国内/05-19
国内/05-18